建設項目擬使用林地公示
祿豐工業園區金山片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三期)需要使用林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現將相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單位:祿豐基礎設施建設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二、擬使用林地項目名稱:祿豐工業園區金山片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三期)
三、擬使用林地的用途:電力塔基。
四、項目建設地點:祿豐市金山鎮境內橫山村委會、宋家坡村委會、大北廠社區
五、擬使用林地的范圍及面積:該項擬使用林地的范圍為以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為準;總面積為0.1288公頃(其中:橫山村委會集體林地0.0839公頃、宋家坡村委會集體林地0.0293公頃、大北廠社區集體林地0.0156公頃)。
六、擬使用林地上林木情況:該項目林木采伐蓄積3.7立方米。
七、擬使用林地的權屬:擬使用林地權屬為祿豐市金山鎮境內橫山村委會、宋家坡村委會、大北廠社區集體所有。
八、擬使用林地補償情況:本項目的林地林木補償及安置補助費用將由項目業主統一與林權權利人簽訂補償協議并及時足額補償。
以上內容特向社會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祿豐市林業和草原局森林資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電話:0878—4129230。
祿豐市林業和草原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