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期召开的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为加快推进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四期)工作,有效带动周边土地开发利用,会议原则同意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四期)拟征收四至范围,会议要求,县棚改办要在认真测算棚改四期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州级主管部门意见,获批同意后,报请县委常委会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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